宁波某轴承企业将清算所得资金,直接以人民币形式汇给外方投资者60多万元人民币。宁波某新能源企业成功实施以人民币2.6亿元(折合3823万美元)对其境外子公司增资。宁波某粮油企业成功在境外融资6600万元人民币,以人民币外债的形式调回境内。
今年来,外汇局宁波市分局以“金融服务创新年”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我市涉汇主体需求,探索外汇管理支持开放型经济和港口经济的科学发展之路,以外汇政策先行先试为突破口,锐意改革、积极创新,推出一系列切实满足企业需求、支持我市企业做大做强的有力措施,以实际行动为建党90周年献上贺礼。
举措一: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助力企业“走出去”做大做强
宁波某集团在2010年拟收购巴西铁矿资源,并购标的高达10多亿美元,如并购成功,将创我市企业境外投资规模之最。单个投资项目规模大、投资方式由简单地设立贸易窗口到大型的跨国并购,成为近年来快速发展的我市企业境外投资中的新特点。
针对这一新特点,外汇局宁波市分局改变以往坐等企业上门的服务方式,转而主动联系有大型境外投资意向的企业,特别是对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大境外并购项目,提前介入、全程服务。对该集团公司提出的跨境并购意向,外汇局宁波市分局主动赴企业调研,为企业提供详细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解答,并为企业制定合理的投资方案和资金安排提出相应的建议。
该集团公司的案例仅仅是当前我市境外投资企业外汇管理高效服务的一个缩影。当前,我市企业境外投资外汇管理业务办理已经实现属地就近办理,多项外汇融资支持政策成功在宁波先行先试。继2007年成功开展境外放款试点、2010年联合市外经贸局推出全国首家海外投融资平台后,外汇局宁波市分局目前又积极简化特殊目的公司登记手续,支持我市企业通过红筹模式募集资金。截至2011年5月底,我市已经有6家企业成功在境外上市,合计募集资金31.78亿美元。
举措二:全面应用人民币资本项下跨境结算,企业汇率避险进入全新时代
为进一步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加快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国家外汇管理局允许跨境资本交易项下以个案方式试点人民币结算。在外汇局宁波市分局的大力推动下,自2010年以来我市已经成功开展5项资本项目人民币跨境结算,内容涉及境外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增资、外商直接投资清算及转股汇出、人民币借用及归还外债等各个领域,累计发生资本项目交易跨境人民币结算1.2亿美元。
举措三:积极推广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企业外汇资金调度更顺畅
2010年12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文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允许境内企业符合出口收入来源且在境外有实际支付需求、近两年内未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等条件的,在向所在外汇局提出申请备案的情况下,将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这一措施,对于便利“走出去”企业外汇资金跨国界运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为帮助我市企业用好、用足该项政策,外汇局宁波市分局通过媒体多次向企业宣传推介,并对有意向的企业进行跟踪辅导。截至2011年5月末,我市有8家企业开立了9个境外账户,共核准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规模1.4亿美元,业务规模居全国前列。开户企业通过境外账户进行外汇收支,境内外资金调拨进一步便利,有效解决了企业因国内银行节假日期间休息而不能办理资金收付的难题,外贸企业与国际市场可实现无缝对接。同时减少了外汇资金跨境划转费用及汇兑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和境外融资的便利性。
举措四:成功推出中资企业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试点,企业汇率避险、融资增添新选择
2011年1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宁波市开展中资企业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的政策试点,与上海共同成为两个试点城市之一。
这一措施为我市中资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增加了一个新的选择。针对近两年世界主要货币波动剧烈、我市部分出口企业因外汇贬值可能蒙受较大汇率损失的情况,外汇局宁波市分局不失时机地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争取,突破长期以来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业务对象仅限于外资企业的限制,允许中资企业将收到的外汇质押为人民币贷款。这一措施既可解决企业短期资金周转问题,又可以待外汇价格回升后实现资产增值。在外汇局宁波市分局的积极争取下,目前,宁波某变压器有限公司已经成功将273.3万欧元的收汇资金通过银行质押方式获取了2000万元人民币资金。
举措五:大力推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宁波涉外收入申报进入“e”时代
为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申报效率,简化企业申报手续,外汇局宁波市分局目前正全面推进企业涉外收入网上申报工作。该项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提升我市涉汇主体申报意识、便利企业涉外收入申报并加快收汇核销等资金周转进程,是外汇局宁波市分局推进外汇管理改革、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又一项举措。截至发稿,全市开通网上申报企业11673家,网上申报开通率超过70%。
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网上申报的实现,标志着我市企业涉外收入申报进入了“e”时代。通过网上申报,我市出口企业可以足不出户完成涉外收入申报工作,节约因往返银行而发生的人力成本、时间成本。同时,企业在申报的同时填写核销信息,可以提高出口收汇核销效率,加速资金周转,并及时查询收汇信息,掌握境外客户货款汇入情况,提高内部管理效率与水平。这一工作顺利推进,使得我市成为继上海之后全国第二个实现涉外收入网上申报的城市,对于加快我市融入上海“两个中心”建设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举措六:主动开展外汇主体监管试点,企业办理外汇业务更便捷
为充分适应涉外经济发展的需要,尽可能降低行政管理给市场主体带来的成本,外汇局宁波市分局积极探索建立以分类监管为特征的主体监管模式,并已经在辖区外汇局慈溪市支局先行开展试点。
跨境资本项下人民币结算的全面应用,为企业在贸易、投资领域全面规避汇率风险提供了有力工具,并且本币结算审批手续简便,没有中间汇兑环节,有助于加快企业投资审批进程,并降低财务成本。
试点中,外汇局慈溪市支局实行综合柜员服务,企业办理外汇业务享受“一站式”服务。同时,建立了覆盖慈溪小家电、化纤、轴承和批发零售等四大重点行业,囊括全辖近四成的企业主体和超过七成的收付汇行为的监测体系。监管上抓大放小,实行企业分类监管,将涉汇企业分为优秀、正常、关注和问题企业四类。优秀企业可以在境外投资费用汇出、中资企业借用外债用于进出口贸易融资、货物贸易项下预收或预付基础比例、企业出口核销领单和企业办理贸易项下出口退汇以及凭纸制报关单办理贸易收结汇等诸多方面享受到优惠和增值服务。
(来源:中华轴承网轴承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