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购车摇号首批指标将到期 弃号一族很纠结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1-7-20 10:19:57  兰格钢铁

  从21万到62万,半年时间,北京市小客车指标申请人足足增长了两倍,1比35的摇中率。

  不过有一丝曙光正慢慢显现,7月26日,第一轮中签指标有效期将截止,第一批中签但没有办理购车手续的中签者将失去购车资格。其所放弃的指标,有望回到“奖池”之中。

  与此同时,对于“弃号族”的质疑,也在逐渐升温。人人艳羡的购车指标,为何有人弃之不顾?“弃号族”是否应该受到惩罚,以防搅局者的出现?

  弃号

  指标,是一种压力

  按照《〈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这就意味着,7月26日,将是第一轮指标中签者的购车“大限”,由于购车手续的复杂性,至今仍未“动手”的中签者,几乎已可以断定放弃资格。

  为何抢手的购车资格会被放弃?坊间流传着弃号族的种种版本,如“事事重在掺和”的无需求搅局者,多人申购均中签却只买一车的“集团军”。无论哪一个版本,都暗含着同样的逻辑——“弃号族”利用了摇号规则,只图个人利益,无视公众需求。

  与此同时,“弃号族”则心态各异,6个月前中签时的喜悦,早已换成了别样心情。对于放弃指标的原因和感受,多数“弃号族”讳莫如深。曾接受本报采访、夫妻俩均中签的“楚楚”(见本报1月27日《摇中,五味杂陈》),此刻也不愿再次站到媒体面前,只愿承认将放弃一个资格的事实。

  “摇中不买,我心中也非常纠结”

  赵司晨(化名,第一轮摇号中签者,弃号原因自称是“买了车没地儿停”):

  因为放弃指标这个事,这几天我身边的人已经轮流鄙视过我一遍了。但我心态挺好的,没办法,谁让我中了不买呢。

  我不是故意当“弃号族”,不过我承认当时摇号的时候,对于买车没有一个明确的预期,只是怕今后买不到,就参与进去了。当初想的是怎么也要摇一年啊,正好考虑清楚这个问题,资金上也比较宽裕。

  可能我的理由大家不相信,我弃号的原因是买了车也没地方停。我现在住西单附近,那地方除了商业停车场,基本没有停车的地方,我如果买了车,每天就要背负上百块钱的停车费或者“贴条”的风险,这真的有点让人承担不了。我原本买车的打算是想在搬家之后进行的,所以年初一摇中,我就有些犹豫。

  有朋友建议我买个“背号车”,就是一辆便宜的二手车,先把车号拿下来。我也考察过,再怎么便宜,也得两三万块钱,再加上我说的停车费,真不是我能承受的价钱。所以考虑再三,还是放弃吧。

  摇中不买,我心中也非常纠结。估计跟我一样纠结的“弃号族”还有很多。还有些没有放弃资格的中签者,因为时间的限制,也没有买到自己心仪的车型,多花了不少计划外的钱。所以我站出来说,也是希望大家能理解我们的苦衷,毕竟我们都是被限购政策所影响,中与不中,指标对于购车人来说都是一种压力。

  盼号

  中了不买就该罚

  “弃号族”该不该受罚?对于这个问题,各大网络论坛都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虽然没有明确的答案,不过绝大多数网友均表示支持惩罚弃号者。一些持号观望的中签者,在“是否买车”这个问题上,发帖征询其他网友的意见,还会被网友讽刺为“找抽帖”。

  对于该以何种方式对弃号者进行处罚,则流传出多个版本,官方尚未对这一问题作出任何回应。据《北京晨报》报道,有治堵方案核心专家建议,应以家庭为单位参与摇号,以维持摇号政策的公平性,并对中签不购车者进行惩罚。曾在媒体或网络上出现过的惩罚方案,还有取消今后申请摇号资格、罚款等。作为变相的约束措施,亦有网友建议,参与摇号需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摇中后不退还,只能抵做车款。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惩罚措施并无合理性,原则上摇中的购车资格为个人所有,任何人无权干涉他人是否购车。

  “不罚弃号者,等于变相支持大家打擦边球”

  李蒙(从年初便开始摇号,至今遇上多次重名的假欣喜,却没有真幸运降临):

  我觉得弃号族就应该处罚,否则摇号政策就没有公信力可言。就说我身边吧,有好几个全家上阵参加摇号的,一个想买车的人,带着三四个人一块摇号,摇中了又都不买,全放弃了。你说对于那些遵守规则的人,这样的做法公平吗?说难听点,谁家里没有几个人?要都这么干,我也能奉陪,找三四个人帮我摇号还不容易吗?这么干下去,你说62万的申请者里,会有多少水分在?

  我觉得不罚弃号的人,就等于变相支持大家打政策的擦边球。政策本身可能有漏洞,如果不加以修补的话,只能进入一种恶性循环。不能说政府推出一个限购政策,只要限购的目的达到了,老百姓能否购车的问题就不管了,这会让大家觉得寒心。

  网上说过的几种惩罚措施里,我觉得保证金的制度最好。你想要摇号,就交1万块的保证金,这钱不退,但你摇中买车的时候,可以抵充车款。有这么一笔钱放着,那些集体上阵的就得掂量掂量,毕竟钱打了水漂儿,这事换成谁肯定都不干。

  说号

  政策调整期要到了

  有关“弃号族”的争论不休,只是问题的一面;对于限购政策本身的疑问也从未停止。一项值得关注的调查,由北京市交通委发起,在这个名为“交通缓堵民意调查”的网络投票中,“购车摇号”的表现可谓差强人意。

  “交通缓堵民意调查”是北京市交通委网站在其官网上发起的网络投票,“各类交通措施中,哪些方面对缓解市区交通拥堵最有效(或您最满意)”是其中一道多选题。截至7月8日投票停止,“通过小客车指标调控并采用摇号方式实施机动车总量控制”选项得到1626票排名末尾,仅占总得票数的6.87% (据北京市交通委官网数据)。

  这样糟糕的表现,是否意味着在公众眼中,摇号限购需要更多调整?

  “罚款、取消资格,该使的办法都要使”

  竹立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公共行政专家):

  摇号限购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如果出现问题需要尽快补救,现在这个政策已经执行了6个月,出现了一些问题,我觉得可以适时地进行修订。

  从现状来看,购车资格非常有限,是一种稀缺的公共资源,占用这样的资源,最后又放弃掉,就等于浪费了公共资源,也给其他需要的人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我觉得罚款是可行的办法,同时也可以设定规则,摇中后放弃资格的人,取消其在一定时间内重新申请的资格。总之罚款、取消资格,这些该使的办法都要使,才能把非理性的行为限制在最低。

  同时,对于已经出现的弃号者,我认为不应该追加处罚。政策的执行是很严肃的事情,事关政府信誉。在首批申请人参与摇号的时候,摇号规则中并没有放弃资格要遭到惩罚的条款,那无论之后中签人如何处理购车资格,都不应受到惩罚。所以要本着既往不咎的原则,以前过去的就过去了。今后参与摇号的人,遵守新修订的规则。

  [围观]

  “我支持惩罚,可找不出道理”

  @Luzhepku:这几天讨论北京摇号政策中对于“弃号者”的处罚,自认为他们不应该受到任何处罚,但是可以将名额滚动入下期。因为不买车的原因可能很多,比如摇中号了,家庭突遭变故,买不起了。更重要的是我坚持,在社会管理中没有造成损失的疏失行为不应该受到惩罚,弃号就是这样一种行为。

  @williamsze:汽车摇号政策半年了,近日又开始议论纷纷,诸如惩罚政策等又开始蠢蠢欲动,可是这项政策本身就是限制购买,中签不买不是正好符合政策初衷吗?其次惩罚政策必将导致车市变成卖方市场,实际购车者的利益会受损。第三,北京人口就那么多,适龄有驾照没车的不是无限增长的,中签比例终将趋于稳定。慌什么?

  @蕴之智:北京摇号买车目的是什么?是为控制车辆过多!现在摇中号却没有去买车,为此要出台惩罚?!晕啊!北京市政府应该感谢他们才对!他们为北京车辆减少作出贡献了!不管他们是什么原因作出如此贡献的!

  @幸福的风筝-candy:我中签了,现在不能买了,纯属意外呀。凭什么就要受到惩罚。增加一条:是否自愿放弃中签资格,放弃的名额加在下期摇号中,不就全解决了吗。

  @卓杰行-袁兵:政策还瞬息万变呢,家庭买车计划就不能变吗?怎么区分故意捣乱和无车可买?有吃饭的权利不吃,影不影响别人吃饭,罚不罚?饿死了还罚吗?说摇中不买是侵占了别人的权利,那你给我论证哈,他是不是为了侵犯别人的权利才摇号后不买?摇中不买是不是和出台限购的目的相同?我支持惩罚,可我找不出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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