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报道 7月末,有媒体报道称,增值税“扩围”改革将于近期率先在上海市试点,试点只在交通运输业推行。8月初,又有媒体援引国税总局官员的话认为,增值税改革今年不会有实质性进展。
今年3月全国两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对于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提出“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此即增值税扩围改革,具体是指将目前一些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从而降低这些行业的税负水平。
据《中国经济周刊》从权威人士处获悉,自2009年以来,财政部、国税总局已展开关于增值税“扩围”的研究和实践,目标是将目前缴纳营业税的一些交易活动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将增值税的法律层级从暂行条例提高至法律,在某些服务行业试点,某些劳务出口适用零税率,给予金融业特殊政策等等。
参与增值税“扩围”咨询建议的毕马威中国税务合伙人卢奕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合一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一直在考虑,以后可能推出来或将更名为‘货劳税’,增值税主要针对货物,营业税主要针对劳务,这将为服务类企业在流转环节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推进“货劳税”的出台有利于缓解目前较高的企业税负和个人税负,进而从税收角度帮助我国经济完成从固定投资向内需消费的结构调整。
企业赋税占税收收入85%
“我们国家的税种基本上都与企业有关,就连个人所得税都是企业代缴的,”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王朝才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我国,企业赋税占税收收入85%,因此企业税收在我国财政收入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主体。中国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收入可以说都是靠企业干出来的。”
据财政部财科所统计显示,在我国与企业相关的税种高达15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
值得注意的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进口产品消费税是大头,分别占到全国财政收入的29.3%、18.2%、12.4%、12.1%(根据2008年的数据).
“从世界范围来看,发达国家征收直接税的比例比较高,而中国是相反的。”卢奕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我国,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都属于间接税,比重比较高,给企业造成了很重的负担。”
在我国,普通民众往往很难知道日常生活中自己究竟缴了多少税。与海外消费不同,在国内购买商品时,税和商品价格并未明确标出,很多人在不知不觉地缴税。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在工资单上的个人所得税或许是最熟悉的税种。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和金融学教授许小年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所有的税收种类中,个人所得税的占比并不高,世界上大部分税收与企业有关,而我国的企业赋税比重可能更高,而企业的税收成本通过商品转移给了终端消费者。”
事实上,终端消费者所承担相当一部分税款来自于存在重复计收的营业税,而该税种涉及交通、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讯、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业等方方面面。增值税向营业税“扩围”的目的就是减税。
税收大盘子不好补
据《中国经济周刊》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原本计划于2013年完成的增值税“扩围”改革又将推迟。
目前增值税是我国财税体系中最主要的税种之一,而营业税的比例也不低,财税部门担心如果将营业税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可能会影响全国税收的大盘子。
王朝才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如果减轻企业负担就要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企业税收一减轻,85%的税收收入就会减少,而且无法通过增加其他税收来弥补,这是企业无法减税的重要原因。
自1982年开始,国务院就多次发文要求减轻企业负担,近年来包括增值税改革、暂免利息税等财政让利举措也接连出台,但企业税负环境不但没有改善,而是进一步在加重。
据财政部财科所相关人士统计的《1998—2009年国有企业及其他类型企业宏观税负比较表》显示,在这12年中,无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私营企业还是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税负都出现了上升,分别从1998年的27.26%、18.91%、16.83%上升到了30.33%、19.91%、19.92%。
实际上,除了财税部门担心大盘子减少之外,难以协调的中央和地方分享制度也是一大难题。增值税由国税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而营业税属于地方税,如果营业税效仿增值税采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征税,势必会对地方税收产生一定损失,而这一部分的税收损失是地方承担还是中央来补贴成为改革一大难点。有人测算,如果上海在交通运输业推行增值税“扩围”试点,上海市当年税收收入将减少100亿元。
除了增值税“扩围”和营业税进行合并方案正处于研究阶段之外,增值税税率的降低也是增值税改革的目标之一。中国17%的增值税水平在国际上属于较高的水平,除了欧盟20%税率之外,美国和日本的发达国家增值税税率都不高。
如果增值税税率出现下调,我国的税收收入将减少,如何才能解决政府收入减少的问题?据知情人士透露,国税总局正在酝酿效仿欧美发达国家的方法,即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成为征税主体,形成以直接税为主的财税体系。
谁为中国的直接税埋单?
从1994年到2010年,我国的宏观税负负担不断提高。1994年我国税收占GDP比重为10.64%,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0.83%,而到了2010年,上述两项数据分别上升到了18.39%和20.88%,其中税负增加主要是由企业来埋单。
王朝才认为,发达国家宏观税负的演变从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都是上升的,这主要是由于政府的服务功能越来越多,伴随着人口老龄化,欧洲国家80%的税收用于养老、医疗、教育、就业等民生花费,而我国税负情况也无法逃脱瓦格纳定律。
瓦格纳定律,即随着经济的进步和增长,公共开支的份额会随之增大,而且公共开支增长的幅度要大于经济增长幅度。
美国知名杂志《福布斯》推出的2009年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中,中国内地紧随法国之后,位居全球第二。
“目前中国的企业所得税已经属于中间偏高的了,”卢奕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但直接税代替间接税是大趋势,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流转环节的税收比重过高,未来中国的税源应该尽量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实际上,我国25%的企业所得税处于中等水平,美国达到了35.5%,法国为33.33%,英国为30%,德国为25%,日本为30%,而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制计算,最高上限45%在国际上已经属于很高。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直接税中,无论是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都存在税基太窄的问题,某些企业或个人存在偷逃征税的情况,特别是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存在税基太少、税率太高的问题,导致大量城市普通工作者成为征收对象,而真正的高收入人群通过各种手段偷逃税款或根本没有被纳入其中。
营业税是如何重复征收的
一家企业要上市,将中介业务一并交给一家咨询公司来做,合同总额为900万元。咨询公司将业务分包,其中律师费300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等费用230万元,税务顾问费用130万元,咨询费240万元。咨询公司按照900万元给客户开发票,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分别按照自己取得的收入开发票给咨询公司。
总额为900万元的中介业务,由于业务分包导致了参与各方实际申报营业税时的税基为900万元+300万元+230万元+130万元=1560万元,有660万元的营业税是重复缴纳的,按照5%的税率来算,多交营业税达33万元,这还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