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今年在完成首批25个试点项目的基础上,继续超前安排建设任务,确保2012年汛前完成规划内56条河流81个项目,总投资17.1亿元。2013—2015年完成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实施方案中100条河流248个项目,总投资约54亿元。
据统计,全省80%的中小河流仍处于“大雨大灾、小雨小灾”的局面,70%的河流水患灾害均由小河流造成,已成为防洪减灾体系中的重点薄弱环节,是我省今后减少洪涝灾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
陕西省有56条河流81个项目列入《全国中小河流近期治理规划(2009-2012)》,目前25个试点项目及1个提前安排项目全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39个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汛后全面开工建设。剩余的16个项目正在抓紧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项目建设管理中,陕西省明确了省、市、县三级责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县为建设主体、市为监督主体、省为督导主体的总体思路,建立了县、市、省三级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在项目资金配套中,省财政设立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除移民安置、征地拆迁费用由市县负责筹措外,其余地方配套资金全部由省财政负担。2010年预算安排重点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1.5亿元,资金配套率排在全国第一位;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陕西省对2013—2015年100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先行启动,由省级“打捆”,通过招标竞争方式产生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组成勘察设计集团,实行统一勘察、统一设计的新机制。
“十二五”末,项目实施完成后,陕西省六成中小河流将得到彻底整治,治理河段总长达2865公里,新修堤防、护岸2495公里,加固堤防、护岸966公里,可使县城和乡镇防洪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乡村农田防洪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真正达到“堤固、坡稳、岸绿、洪畅、景美”的效果,真正实现由水患向水利的大转变。
(陕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