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近日公布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对北京市各局办及区县下发了减排任务。在各项减排指标上,北京市的任务要求略高于全国总体水平。
“十二五”北京市与全国减排目标对比
减排领域新增机动车和农业
《方案》透露,北京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下降了39.73%和20.67%,超过了国家下达的20.4%和14.7%的减排任务,减排比例位居全国前列。
根据国家要求,“十二五”期间考核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从两项新增到四项,增加了氮氧化物和氨氮,减排领域新增机动车和农业两个领域。
根据《通知》,北京市人口、能源和资源消耗仍然保持较快增长态势,环境形势严峻,如“十二五”期间不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不仅国家下达的污染物减排目标难以实现,而且环境质量难以得到持续改善。
根据要求,“十二五”期间,北京市要比5年前减少13.4%以上的二氧化硫、12.3%以上的氮氧化物等;根据我国“十二五”环保指标,即二氧化硫减少8%、氮氧化物减少10%等,北京市各项指标的减排任务均高于全国总体水平。
减排目标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根据《方案》,污染物减排目标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将基本建成覆盖新城、重点工业开发区、园区和产业基地的天然气供应管网,5年内将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000万吨之内。
《方案》同时要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乘坐公交出行,5年内将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在600万辆以内,力争在2012年年底前执行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此外,还将关停4家水泥生产企业,将水泥生产规模控制在700万吨以内,建成东南、东北、西南和西北四大燃气热电中心。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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