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经济日报1月18日报道,针对浙江省舟山市原副市长张家盟受贿一案,绿城主席宋卫平涉嫌行贿一事,绿城发言人表示,确有低价售予张家盟一套住宅,但公司无意图换取利益,无论是绿城或宋卫平,均未受相关部门起诉。
根据《财经》杂志(参见《财经》杂志2012年第2期《张家盟案透》)报道,2002年上半年,在张家盟的引荐下,绿城集团开始进入舟山市尚属沉寂的房地产行业。绿城集团旗下舟山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舟山绿城)决定在临城新区投资建设一个用地达150亩的五星级酒店,同时捆绑开发300余亩的桂花城小区项目,张答应在用地和地价等方面给予支持。
项目建设初期,为解决上述项目土地审批问题,在张家盟过问下,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同意按桂花城项目分期缴付土地出让金的进度,分批办理两个项目的土地使用证。同年12月,舟山市政府还以退还桂花城项目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名义,退给舟山绿城1568万元。
2007年下半年,舟山市税务部门对舟山绿城进行专项税务稽查,发现该公司漏缴所得税四五百万元。为此,张家盟专门致电时任舟山市地方税务局局长杜祖国,让其关照,随后舟山绿城仅补交数十万元了结此事。
“交往”背后是交换。据宋卫平证言,2003年下半年,为感谢张对舟山绿城项目的前期支持和帮助,考虑到将来仍需获得关照,在邀请张参观绿城集团杭州春江花月项目时,建议张购买。后经时任舟山市政府驻杭州办公室主任余宏忠协调,张家盟仅以5100余元/平方米的价格买下203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该房产时价超过1万元/平方米,后登记在张氏夫妇女儿张翅名下。
张家盟落网后,纪检部门参考浙江省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鉴定结论,认定张以明显低于市场购房价的方式收受宋卫平贿款117.5万元。
报道指出,涉案的企业除绿城宋卫平外,还有舟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舟基集团)董事长黄善年、浙江金湖集团控制人何春雷等。
(本文来源:财经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