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一年度外资银行中长期外债额度的投向安排,国家发改委(以下简称发改委)明确限制其用于外籍人士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发改委昨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1月21日发出的《关于境内外资银行申请2012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在2月29日前将2012年度拟用中长期外债支持的贷款规模上报发改委。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要求,“发改委在核定中长期外债额度时,将主要考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的外债需求。对于提供给外籍人士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外债需求,不予安排中长期外债额度。”
多位外资银行人士昨日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这表明发改委对于限制境外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的态度已十分明确。显见的是,在以往年份,外资行用于外籍人士和中国本地居民的外币房贷业务资金大部分都需要来自外债额度的支持。
从“建议性限制”
到“明令禁止”
“发改委一直以来都不太支持将外债额度用于房地产投资。比如去年发改委申报外债的通知中就提出这一点,要求外债额度'希望不要用于外籍人士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但今年从建议性限制转变成明令禁止了。”一外资银行零售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说。
另一位业内人士昨日指出,发改委在措辞上的变化,实际上就是为严控热钱流入房地产市场,“前几年我们发现,不少资金通过中长期外债额度进来,最后都被投放进入房地产市场。”
据前述人士介绍,“银行向发改委申报中长期外债额度,实行的是项目申报制。发改委根据每家银行前一年度中长期外债额度的实际使用情况和新一年度拟投放项目所需的贷款额度,来核定银行新一年度的中长期外债额度。”
据了解,其实上述过程颇为严格。显见的是,通知就写明,外资行须上报2011年度的业务经营状况、2011年中长期外债的实际借入额、行业投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和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等用途的比例、短期外债执行情况。对于2012年度中长期外债申请,通知要求外资行将拟用中长期外债支持的贷款分为已签约、洽谈中和业务发展预留三部分列出。
根据相关规定,外资银行从境外借入1年期以上的人民币资金,需要向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外汇局申请中长期外债额度,而从境外借入一年期以下的人民币资金,只需报国家外汇局同意。
昨日通知中称,外资银行从境外借入1年期以上人民币资金,纳入中长期外债额度管理。外资银行借入的1年期本外币外债总和,不得超过中长期外债额度。
外币房贷或大幅收缩
前述外资行人士表示,尽管上述通知限制的是“外籍人士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但在银行实际投放时,中国居民的外币房贷也与外籍人士的外币房贷业务一起大多来自于中长期外债额度支持,因此,随着此番发改委限令发布,今年外资行的外币房贷业务再度大幅缩水或许已成大势。
“从银行的角度来讲,外债指标一定是越多越好,因为境外的资金成本明显低于境内,而如果掐掉了外债额度的支持,银行用于外币房贷的资金只能转向中国境内筹资——境内的外币存款、短期外债的循环使用和自己的资本金。”一外资行从事资金业务的人士表示。
该人士坦言,相较实力雄厚的中资行,外资行的网点数量有限,因此吸储能力也十分有限,“我们的美元存款没有多少,在中长期外债额度用完的时候我们也尝试循环使用短期外债指标来补,但似乎不太可行,所以只能从工行、中行这类国有大行借美元,资金成本就变得很高。”
据介绍,目前,美国十年期国债的利率是1.8%,境外借一年期美元的资金成本在大约在2%左右,而在中国境内,多家外资银行一年期美元存款的利率已从原先的1%附近已步步调升至3-3.25%。另据了解,部分中资银行拆给外资行的美元存款价格一度高至6%左右。
而受制于外债额度投向限制和资金成本偏高,部分外资银行不得已已经暂停外币房贷业务。
“以往外债额度没了,我们还可以通过境外母行拆借外币头寸在境内放款,但这种做法去年已被发改委叫停,因此去年6月份,我们的外债指标就全部用完了。”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在去年初曾下发通知,禁止外资银行通过境外母行负债或拆借取得的资金到境内放贷款,以遏制推高外汇占款的境外热钱以及无法控制的外币房贷资金。
“从通知看,今年外资行的资金形势依然偏紧,不过今年整体房地产的交易量都可能处于低迷,房贷业务的需求本身也会收缩。”该人士称。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作者:张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