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圳将全面促进建筑物刷新改造法定化,此后的建筑物刷新,将由政府单一运作,变为全社会共同参与。
据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5月11日,《深圳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清洗翻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市政府四届161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的出台,为在迎大运市容环境提升行动中政府主导统一组织建筑立面刷新工作提供了指导和规范,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据介绍,统一清洗翻新是由政府主导并负担费用,由于大家对大运期间的清洗翻新活动印象深刻,部分人误以为清洗翻新是政府的事,与己无关,这实质上是一种误解。定期清洗翻新和及时清洗翻新不是由政府统一组织的,政府只承担监管职责。已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建筑物,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清洗费用从物业服务费中列支,粉刷、修缮的费用从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支列支,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建筑物由业主负责并承担费用。
(本文来源:深圳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