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 傅小康)目前,由国家质监总局起草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公众都期待着这个汽车三包政策能早日出台。据江苏电视台公共频道报道,近日无锡宜兴法院判处某汽车经销商,必须整车更换问题迈腾轿车的判决,被公众和舆论称为国内汽车三包第一案,认为此判决将助推汽车三包规定尽早出台。
胜诉的任先生说,2009年11月他花了20多万买了一辆迈腾轿车后就烦恼不断,开了没多久就出现多次倒车熄火的故障,到4S店做了几次检查,都没查明故障原因。2011年3月,车子再次出现了运行中熄火的故障,经过维修排查,4S店最终确认是变速箱出了问题,厂方答应帮他更换总价在7万元左右的变速箱。
本以为汽车被大动干戈后就能高枕无忧了,可让任先生想不到的是,过了还不到2个月,这辆轿车又让他在高速路上经历了惊魂一刻。任先生不得不又把轿车送到经销商处维修,4S店再次同意更换变速箱,可到了约定交车时间,维修人员却告诉任先生,试车过程中车子又出现同样的故障,需要重新更换变速箱,这下任先生无法接受了:车子买回来没两年就要三次更换变速箱,而且更换的费用都抵上一辆新车了,这样的问题车,谁还敢开?
于是,任先生一纸诉状将4S店告上法庭,要求其更换新车,而被告4S店虽承认任先生购买的车的确存在质量问题,但只愿意继续维修,不愿意接受整车调换的要求。被告认为,目前汽车尚未列入国家三包产品范围,因此,任先生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但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4S店交付的汽车经多次修理、更换变速箱,仍不能满足原告任先生正常行驶、方便生活的目的,因此4S店已构成根本违约,宜兴法院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支持了任先生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4S店为任先生更换新车。而打赢一审官司的任先生希望汽车三包规定能尽早出台,以明确汽车产品的修理、更换和退货责任,届时,很多矛盾纠纷或许不必诉至法院就可迎刃而解。
(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