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吨废弃电脑及部件中约有0.45kg黄金、270kg塑料、128.7kg铜、1kg铁、58.5kg铅、39.6kg锡、36kg镍、19.8kg锑,还有钯、铂等贵重金属,仅这0.45kg黄金,价值就约为6000美元。
据国家发改委数据,我国已开始进入家用电器报废的高峰期,每年的理论报废量超过5000万台,报废量年均增长20%,预计到“十二五”末期,年报废量将达到1.6亿多台。2009年“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在国家补贴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初步建立了由生产企业、销售商、正规拆解企业构成的废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如今政策结束,在巨额利益的驱使下,这一体系有被冲断的风险。据悉,私人拆解成本几乎为零,每吨却可获利3000-10000元。
两年一条新产业链
全国人大代表、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两会期间在京接受南都记者专访时介绍,“我们在天津投资TCL奥博环保有限公司已经投产,家电产品拆解基本上百分之百都可以再利用,最后有一些残渣,就做成地板砖,没有东西要填埋,有一点气体排放出来也是符合标准的,”李东生表示,运进去的是废旧电子垃圾,出来的都是有用的材料。
TCL内部人士透露,TCL奥博的建立和“以旧换新”政策有很大关系。
2009年6月国家开始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家电回收企业以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回收企业收购的旧家电一律交售给指定拆解企业进行拆解处理。中标回收企业既有苏宁、国美、大中这样的大型家电零售商,也有联想、海尔、格力等家电生产企业,还有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这样的单纯回收企业,家电以旧换新回收渠道实现多元化。
通过这项措施,废旧家电被统一回收到正规拆解企业拆解处理。由于国家给予一定补贴,消费者愿意把废家电交给生产企业或商场,正规拆解企业也得以通过正规渠道得到集中回收的旧家电。据李东生介绍,到政策结束的两年多来,符合环保要求的拆解企业已经达到了102家。
由此,一条由生产企业、销售商、正规拆解企业构成的废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初步建立。
参与到这一体系的除了TCL,长虹也在四川投建了西南最大废旧家电拆解基地,根据规划,至2012年底,长虹将建设7条废旧电子电器再资源化生产线,用于处理废旧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塑料、线路板等。海尔旗下也成立了青岛新天地生态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家电拆解处理中心,并在青岛等地区成立了社区废旧家电回收站。
外资企业也开始布局,去年,松下与其他企业合资在杭州成立新的从事废家电回收处理工厂,这是日本家电生产厂家在中国首次开展回收处理事业。
政策断档,正规企业恐断炊
随着“以旧换新”的结束,这条家电回收产业链却面临被“游击队”冲断的风险。正规回收处理企业由于加装昂贵的环保设施,还要开具正规发票,运作成本较高,所以在回收旧家电时与小作坊相比缺乏价格优势。
有关数据显示,2009年以前,废旧家电约50%被卖到了废品市场,40%送给了亲戚朋友,10%还闲置在家,还有极少部分被丢弃。
据李东生介绍,当时,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与再利用业分布地区主要集中在天津郊区、浙江台州、广东清远、南海和汕头等地,这些地区以拆解废旧电子产品以及处理洋垃圾为主,各地区基本上都有自发形成的废旧电子产品回收网络,回收渠道主要有三种:一是被称为“游击队”、走街串巷的收废商贩;二是打着“以旧换新”的旗号,但其实仍与“游击队”合作,集中回收废旧家电的商家和卖场;三是少数具有资质的电子废弃物拆解企业从各渠道回收并处置废旧家电。其中占主导地位的是第一和第二种渠道。
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前,市场活跃着大批个体回收户,在各地旧货市场租家门店,其承揽的业务多样,既有废旧电器回收,也出售二手产品,还可能承揽维修业务。成色新的话,可以直接转卖给有需求的消费者,成色旧的就卖废品,或者拆零件。在这种模式下,拆解环节隐忧频生。为了节约成本,基本都采用最简陋的设备和简单的粗放型处理技术提炼贵重金属,如焚烧和酸解,直接对空气、土壤和水质造成了极大的污染。
不过这些“散兵游勇”背后有着巨大的利益驱动,根据李东生提供材料,私人作坊每处置1吨电子垃圾,可获利3000~10000元,而其成本近乎零。相对来讲,正规拆解企业投资大,处理费用高,还面临原料来源问题。“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已于2011年底正式结束,而新的政策尚未实施,旧家电很可能再次通过愿意出'高价’收购的游击队,流向二手市场和非法拆解处理废旧家电的小作坊,回到过去那种低层次的回收和处理过程。我国初步建立的由生产企业、销售商、正规拆解企业构成的废家电回收处理体系,面临考验。”
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则称,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工作最终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政策,只有实行市场化,建立起生产制造、销售、回收、处理的产业链,才能真正解决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问题。
政策风向
废弃电器处理基金“临盆”每台彩电或征收15元
商务部此前透露,商务部将继续完善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下形成的废旧家电回收渠道,将其纳入“十二五”期间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加大支持力度,实现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规模化、产业化。而新的外商投资指导目录中,废旧电器电子等回收处理设备制造,被列入到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已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最新消息是,与《条例》配套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向生产企业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
视像行业协会副会长郝亚斌分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与以旧换新财政补贴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来自于生产企业,而后者来自于政府,如何制定好家电回收中的价格体系相当关键。
如果《办法》实施,对于利润趋薄的家电企业来讲,每台则要负担更多成本,彩电最高,每台15元。李东生表示,建议对有回收处理能力的生产企业进行豁免,鼓励家电企业更积极地投入回收拆解产业,生产企业自己把责任担起来。
作为人大代表,李东生今年建议案之一是《加快发展废旧家电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其还建议建立进口废家电试点。
按照欧盟WEEE指令,出口到欧盟市场上的电子电器产品生产商必须支付相当于产品价格3%-5%的费用给专业回收公司,用以回收和处理废旧电子产品。李东生表示,如果国家能对既有大量家电产品出口欧盟,又已经在国内建立了大规模、高水平的处理企业的家电制造商给予进口废家电试点支持,将与出口数量相当的废电器电子产品运回国内进行无害化处理,一方面可以免去出口家电需承担的高额处理费用,增强家电制造商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能用低成本、低能耗、低排放的方式回收利用大量的塑料、金属等基础材料,避免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王海艳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