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日,我部批复同意吉林省工信厅上报的首钢和通钢兼并重组方案。
批复要求加快推进首钢和通钢的实质性重组。重组后的通钢要按照有关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构建现代企业制度。首钢要把通钢纳入集团总体规划,发挥重组方各自优势和协同效应,在资源配置、技术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资源共享、相互依托,做强通化钢铁主业,优化产品结构。按期淘汰现有落后钢铁产能,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通钢厂区现有基础,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批复还要求吉林省工信厅会同相关部门,在首钢和通钢兼并重组的基础上,根据吉林省钢铁产业总体规划要求,进一步整合省内其他钢铁企业,减少企业数量,全面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提升企业竞争力。(来源:工信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