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进行的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发言称,2012年,交通运输部将深入治理运输环节乱收费,进一步做好收费公路清理及涉及道路运输收费的清理工作,建立健全治超长效机制,规范治超执法行为。
以下为冯正霖发言实录:
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关于振兴发展物流业的战略部署,我部紧密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实施成品油价税费改革;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2011年全国免收通行费已超过130亿元;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取消收费公路里程达10.7万公里;2011年6月起,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目前已撤销和调整了328个收费站,降低了182个收费公路项目的收费标准,停止收费的公路里程3706公里。同时,积极规范和强化公路、水运文明执法行为,不断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的治理力度,努力降低物流通行费用。但是,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的加速发展阶段,国民生产总值构成呈现较强的生产型特征,地区产业结构的不平衡,导致在物流领域的运输环节,还存在综合运输体系尚不够健全,道路运输业发展水平有待提高,一些收费公路站点设置不规范、收费期限不符合规定、收费标准偏高、经营性公路服务监管不到位,个别地方和人员重罚款、轻纠正、以罚代管、粗暴执法以及乱罚款现象时有发生。
按照国务院关于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的工作部署和这次会议的精神,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化改革,加强综合治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收费公路清理工作。一是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工作部署,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研究制定了具体意见,重点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并将于今年5月,由五部门负责同志带队,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类违规及不合理收费问题彻底解决。二是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争取政策支持,指导西部地区加快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同时研究取消一级公路和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的可行性、时机和保障措施。三是五部委办已联合印发文件,严禁以体制调整、资产重组、有利融资等名义,随意变更政府还贷公路属性,违规将政府还贷公路转为经营性公路,同时责成已经违规转让或划转的地区尽快整改,确保及时回归政府还贷公路属性。四是加快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年底前将修订稿报国务院法制办审查,同时研究制定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办法、价格形成机制等规章制度。五是认真研究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免收通行费有关问题,按程序报批后尽快实施。六是继续推进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ETC),力争“十二五”期间全国高速公路平均覆盖率达到60%,建成专用车道6000条以上,使用用户超过500万个。七是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指导各地提高监测工作效率,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快速通行。
二、深入开展涉及道路运输收费的清理工作。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对涉及道路运输的各类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降低标准过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012年要重点清理港口、船公司、船舶代理、货运代理、道路货运场站、货运配载中心等不合理经营服务性收费,加强对涉及道路运输行业的各类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三、建立健全治超长效机制,规范治超执法行为。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继续加大依法规范治超执法力度。2012年以车货总重55吨以上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为重点,紧紧抓住源头监管、路面执法、片区联动治理3个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同时,加强公路超限监测站规范化建设,强化路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快研究制定《公路路政文明执法行为规范》,修订《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争取年底前发布实施。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罚缴分离”,坚决纠正“只罚不纠”、“以罚代卸”和乱罚款问题,并在年内组织两次明察暗访,抽查部分省(区、市)公路超限监测站建设和公路执法行为规范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