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近年来,随着我国外汇收支规模的不断扩大,“热钱”等外汇违法违规资金流动更加复杂和隐蔽。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管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将加大对“热钱”的监测和打击力度,并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该人士指出,自2007年起,外管局在打击“热钱”行动中牢牢抓住银行等金融机构这一跨境资金流动的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对金融机构的专项检查。2007年,外管局在北京等4个地区对208家银行及分支机构开展了收结汇和短期外债专项检查。2008年,在广东、福建等10个地区对外汇指定银行执行资本金结汇管理政策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2009年,对2家股份制银行总行及其9家分行开展了外汇业务合规性全面检查。2010年,针对外汇资金通过银行渠道流入的规模迅速扩大等问题,加大了对银行外汇业务的检查力度。2011年,进一步加大检查频率,在开展中外资银行总行专项检查的同时,对2010年已查的26家银行又开展了回访抽查。
2007年至2011年这五年间,外管局共查处外汇违法违规案件1.5万多起,共处行政罚款12.7亿元人民币。外管局人士强调,今年将继续加大对“热钱”等异常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和打击力度;积极提升检查方式、完善检查手段,提高外汇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