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东高院网站获悉,中国台湾富邦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邦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微博)”)破产清算案将于本周三开庭。业内人士表示,债权人申请深圳唯冠破产案或使目前尚未二审判决的iPad商标案再生变数。
唯冠代理律师:不会影响商标纠纷
据了解,富邦与唯冠之间原本没有业务往来,是唯冠在台湾的供应商友达光电将应收账款卖给富邦公司,将其债权转给该保险公司,双方的纠纷账款约为6000万元。2010年11月,深圳中院判决深圳唯冠向富邦公司支付867.97万美元(约为6000万元)。但由于执行过程中查封、处理的财产,都已被用于抵押贷款,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据此认为深圳唯冠目前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半年内深圳唯冠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富邦公司于今年2月向深圳中院请求宣告深圳唯冠破产并对其进行破产清算。3月31日,深圳中院裁定认为,深圳唯冠名下无形资产之一的iPad商标未作评估,商标价值尚未确定,尚不能认定深圳唯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故裁定不予受理富邦公司的申请。4月10日,富邦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广东法院网昨日公布,本周三(6月20日)下午2点30分,富邦公司申请深圳唯冠破产案将在广东高院开庭,届时将决定深圳唯冠是否会被破产清算。据悉,按照《破产法》规定,一旦法院裁定受理此申请,深圳唯冠与美国苹果之间的iPad商标权诉讼将依法中止。深圳唯冠与苹果商标iPad商标纠纷一案中,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谢湘辉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法院不一定会裁定深圳唯冠破产。同时,谢湘辉认为,即使法院裁定接受富邦公司关于深圳唯冠的破产申请,对深圳唯冠与苹果之间的iPad商标纠纷案也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为苹果侵权是不争的事实。
(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