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明年6月前有望完成
中国证券报报道 规模庞大的住房公积金有望成为债券市场生力军。中国证券报记者27日获悉,住房公积金投资渠道放开可能伴随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而推进。此次修订有望在明年6月前完成,主要目标之一就是调整住房公积金用途和功能,其中涉及调整投资渠道。专家认为,考虑到住房公积金的庞大规模和流动性需要,债市很可能成为其主要投向。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巡视员江向阳近日在上海表示,证监会与住建部共同研究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投资运营取得实质性进展。专家表示,在当前我国超过2万亿元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中,固定部分有四五千亿元,这将成为投资主力。
使用率不高
住建部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余额总计为2.1万亿元。
尽管如此,我国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不高。住建部数据显示,2008年末,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即个人提取总额、个人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总额的比例)为72.81%,同比降低1.78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个人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为53.54%,同比降低3.51个百分点。此后,住建部再未公布过此类数据。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我国住房公积金总体使用率不高,随着住房成交量变化,近年个人提取额和贷款额有所降低。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尽管近两年来全国商品住宅成交量缓慢上升,但在住房公积金缴纳率较高、缴纳额度较大的东部城市,房屋成交量下滑明显,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也有所降低。
陈杰表示,与养老金不同的是,全国每年新缴纳并提取大量住房公积金,使这部分资金流动性较大。但庞大余额中的固定部分,仍有四、五千亿元规模,一旦放开投资渠道,可能成为未来首批入市资金。
兼顾流动性
当前我国住房公积金投资渠道比较狭窄。按照此次修订前的《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从2010年开始,住建部在28个城市启动试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申请贷款额度共约493亿元。由于保障房投资回报周期较长,这种方式能否兼顾住房公积金的流动性,并保证其收益,尚存争议。
业界比较倾向于将住房公积金投向债市。“既能容纳其庞大规模,又可兼顾流动性。”陈杰表示,住房公积金应采取更安全、流动性高的投资方式。
目前多数债券品种的利率高于银行存款利率,收益稳定,且安全性高。上市债券具有较好的流动性,随着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债券流动性会不断加强。业界认为,这些特征颇符合住房公积金投资的要求。
为防范投资风险,专家建议,住房公积金投资债券范围可从国债、政府债券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等有价证券开始,然后逐步扩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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