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在上个月末对房产税的“暧昧”回应仍然难抑争论,多数意见认为应该征收房产税,而较为激进的观点认为不能征收。同时,对于定义房产税种以及能够带来的实质性影响都尚在讨论之中。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今日做客人民微博微访谈表示,房产税征收宗旨是遏制投机,引导合理消费。扩大试点房产税“越快越好”。
“我不主张征收房产税加大普通居民的负担,应当规定免税标准。例如北京人均住房面积33平米,那么三口之家住100平米应当免税,超过部分征税”,贺铿说。
对于“房产税的出台受伤害最大的还是普通老百姓,让富人更有力量操控楼市的发展”的说法,贺铿称是“部分房产商、投机者欺骗百姓的说法”。
目前,房地产税仅在上海和重庆试点,但扩容趋势已无悬念。不久前,财政局和税务总局都表态要扩大和加快试点,只是房产税扩容方案及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第二批试点城市亦无下文。
楼巿近期回暖炒作成份多
自2010年下半年开始实施的限购、限贷政策,在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方面起到一定作用,但贺铿认为这“不符合市场法则,是个治标不治本的暂时性措施。长远措施是征收房产税,这是各国共同的经验,德国尤其成功”。
不过,近期有迹象表明房产在逐步回暖。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年1-8月份房地产投资增速比前7个月提高0.2个百分点,这是房产调控一年多来,从官方数据中获得的房地产触底回升信号。
对楼市回暖现象,贺铿认为“炒作成份多”。他说,包部地方政府、房地产商和炒房者部分人一直希望回暖。而最近升温的背景是因为经济下滑压力加大。
贺铿分析了房地产泡沫的两个原因,一是土地财政政府炒地;二是社会资金炒房。
他强调,消除泡沫就必须终止土地财政和清理不合理的税费,开征单一的房产税。土地收入收归中央,主要用于盖保障房和社保;房产税属地方税,以加强地方财力。
房产税试点背景
上海重庆第一批试点
2011年1月27日晚,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上海市和重庆市的试点方案同时亮相。1月28日,两地开始正式实行征收办法。
上海对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因房价高低分别暂定为0.6%和0.4%。此后,上海多次修订了征收细则。
重庆主城9区内存量增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庆购第二套房,将被征收房产税,其税率为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