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产品的收益率在各类理财产品中一直比较稳定,自然是富人投资的首选。
据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今年9月份,国内共有46家信托公司成立286只固定收益信托产品,披露的总规模为356.78亿元。而10月份,仅有36家信托公司推出169只固定收益信托产品,披露的总规模为174.39亿元。而相比之下,10月份成立的信托产品数量环比减少了40.91%,发行规模环比减少了51.12%。
与此同时,房地产投资信托规模继续缩减,10月份仅有29只房地产信托产品成立,占比仅为17.16%,去年的占据信托产品“半壁江山”大好局面一去不复返了。但房地产信托依然是最为“赚钱”的产品,在不同期限的信托产品中,房地产信托的收益率水平依然是独占鳌头,受到投资者的追捧。
最高预期收益11%
自今年上半年开始,监管部门为控制房地产信托风险敞口,开始陆续对信托公司窗口进行指导,对于房地产信托新增规模较大的信托公司,要求“把握好节奏,严格控制增速”,同时增加业务前的报备环节。对于其他非重点指导的信托公司,监管部门要求适当地控制房地产信托业务的节奏和总量。
由于监管的影响,房地产信托出现了大幅缩减。据用益信托统计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房地产信托发行规模达1339亿元,同比下降46%;房地产信托成立规模1130亿元,同比大降52%。其中,三季度房地产发行423亿元,同比减少37%;成立规模仅为330亿元,同比下滑了60%。据业内人士分析,由于受到房地产行业持续调控的影响,房地产信托发行缩水的趋势短期内还将持续。
虽然产品数量和总规模在逐渐缩小,但房地产信托依然是收益最高的信托产品。
在10月发行的信托产品中,由新华信托推出的华锦22号·哈尔滨锦观城项目成为预期收益率最高的产品。该产品存续期限为一年半,募集资金1.1亿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1%。
这笔1.1亿元的信托资金用于万隆地产贷款,专项用于万隆地产名下的“哈尔滨锦观城”项目建设,万隆地产以锦观城项目49,922.08平方米土地及在建工程为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支付相关信托费用提供抵押担保。
同时,作为万隆地产股东孙玉国、孙启龙、蒋有强、哈尔滨松北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以其持有的万隆地产100%股权为本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质押和担保的更加充足,这是目前房地产信托产品的一个特点所在。”用益信托的一位研究员分析道。
地产类信托收益较高
除了上述房地产信托产品外,10月发行的1年期以下及超过2年期的信托产品中,最高预期收益的产品依然是房地产类的,分别是新华信托推出的华锦69号和爱建信托的昆仑地产基金1号,预期收益分别为10.7%和11%,远远高于同期发行的其他信托产品。在质押担保方面,两个项目均以足额股权质押和公司及个人无限担保责任作为降低风险的主要方式。
与房地产信托大幅收缩相反,基础产业信托正在“阔步前进”。
据用益信托统计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基础产业集合信托发行139款,发行规模为246.56亿元;到了第三季度,基础产业集合信托发行数量飙升至293款,发行规模上升至780.63亿元。“在土地财政吃紧、新增项目需要资金的情况,都将支持基础产业信托在四季度延续热度。”上述用益信托的研究员分析称。
投资信托切记担保
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追逐投资房地产信托并不是一件好事。相比之下,选择保本和收益有保证的信托产品更为现实。
东方证券机构部产品中心总监冯玉明介绍说,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通过看发行公司和发行渠道初步判断信托产品的风险。
“出于风险控制的要求,投资者首先应该选择信托公司,而不是筛选收益率,尽量选择资产实力强,风险控制能力好的信托公司,这种类型的公司多在业内已形成了良好的口碑,投资者选择起来并不难。”冯玉明认为。
同时,发行渠道的考虑也是降低风险的方法。通过银行渠道代销的产品,银行一定会对项目进行审核,甚至派人前去考察项目,银行专业性的风控能力会进一步降低信托产品的风险。相比之下,通过银行渠道发售的产品,安全性较好。
“很多信托公司有自己的固定客户群,一些信托产品并不对外公开发行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发行,自己就可以实现售罄,这部分产品中收益相对较高、风险相对较低,公司的口碑也往往很不错。”冯玉明介绍称。
无论是通过信托公司的品牌还是通过发行渠道判断安全性,其实都是为了确保信托项目的风险可控。
关注核心是项目本身
“投资者购买信托产品前,关注的核心应该是项目本身。投资者可以通过向专业人士咨询或实地考察,判断项目抵押物是否充足,项目的盈利前景是否可预期,项目担保方的实力是否强劲。”格上理财的一位理财经理称。
目前,信托公司除了自己销售产品以外,主要通过三种模式增强销售能力。产品发行数量较大、产品发行规模稳定的信托公司通过建立财富中心或设立第三方理财机构的形式提高自身的直销能力。产品发行数量不大,信托产品收益不高的信托公司,主要依靠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渠道。产品发行数量不大,信托产品收益较高的信托公司,主要与独立的第三方理财机构合作销售产品。目前证券公司还不能作为渠道发售信托产品,只是作为独立第三方,向自己的客户推荐比较好的信托产品。
日前,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扩大了券商自营投资的品种范围。“未来证券公司可以代售和投资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道类业务规模有望在短期内冲高。”冯玉明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