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金改实施细则中,关于民间资本主发起、控股村镇银行的内容并未提及,民企创办银行的前置性限制和准入门槛仍然没有放开]
“我们都希望自己做银行,只要有主导权,就算是当小股东也无所谓。”昨日,温州民间金融人士杨嘉兴在电话中这样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
打破民间资本创办金融机构的限制,曾是外界对温州金改细则最大的期待,杨嘉兴也不例外。1986年,41岁的杨嘉兴创办了全国第一家民营金融机构温州市鹿城城市信用社,但近日公布的温州金改细则,杨嘉兴感觉有些失望。
业内人士认为,温州金改细则对民资限制方面并无大的突破。
和杨嘉兴一样,温州一些曾有意转制为村镇银行的小贷公司人士也对本报记者表示,如果转制为村镇银行,即便不能获得控股权,也希望在经营决策中享有和银行发起人同等的权利。
探索村镇银行“双主发起人”制度
“跟原来公布的政策几乎没有变化。”杨嘉兴语气中显露出失望,“跟我们原来的预期有很大差距,民营资本发起设立银行这些规定,基本上没有突破。”
今年9月28日,苍南联信小贷和乐清正泰小贷被温州市政府推荐作为主发起人,转制村镇银行。然而,11月23日公布的温州金改实施细则中,关于民间资本主发起、控股村镇银行的内容并未提及。
杨嘉兴说,他们之前希望,监管层能在加强监管、多层次、多元化的前提下开放市场,但温州金改细则中,民企创办银行的前置性限制和准入门槛仍然没有放开。
“在现有体制下,地方金融改革很难有大的突破。”在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史晋川教授看来,在大一统的金融监管体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包括温州在内的自下而上的改革,想要有所突破存在困难。
此路不通,另寻他路。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在发布会上表示,将探索村镇银行“双主发起人”制度,即银行和小贷公司同时作为主发起人。目前,苍南联信小贷转制为村镇银行的材料已上报至温州金融办。
目前,村镇银行的发起成立,最终须由银监会审批。去年7月之前,发起成立村镇银行由省银监局核准即可。但去年7月26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收回了省银监局对村镇银行设立的核准权,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设立地点、数量均收归银监会审批。
温州银监分局副局长娄振武在温州金改细则发布会上表示,“双主发起人”是否可行,银监部门正在做有效评估和可行性研究。
“主发起人的条件和要求,要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来。”对于苍南联信小贷能否如愿转制村镇银行,温州金改办人士的说法也极为谨慎,“能够持股多少,是控股还是参股,现在也不好说,最终还要看银监方面的审批。”
史晋川认为,当初开放村镇银行的设立,本意是为了服务“三农”、吸收民营资本,但小贷公司转制屡屡受阻,反映的是制度困境。一方面,村镇银行必须由商业银行发起的规定,将民间资金拒之门外。另一方面,村镇银行规模小,对民间资金的吸纳有限。
“要想真正突破,就要将准入、监管权力适当下放,形成中央和地方分类监管的体制,中央负责大中型金融机构的准入和监管,而省市地方政府负责小型金融机构。”史晋川建议。
争取决策经营权
8个月前,67岁的杨嘉兴开始着手准备筹资成立“温州农村发展银行”,但8个月后,杨嘉兴的态度已经发生巨大改变。
杨嘉兴说,如果民营资本在村镇银行中既不能控股,又不能参与经营管理,作为纯粹的财务投资者存在已无实际意义。
而温州部分曾有意转制为村镇银的小贷公司人士也表示,转制村镇银行已不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实际上,温州的小贷公司都不是很情愿转制,这并不是我们一家的想法。”温州瑞安华峰小贷公司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小贷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之后,利率大幅下降,而且经营风险比较大。在管理经营人才欠缺、公信力普遍较低的情况下,转制为村镇银行对小贷公司而言并不划算。
公开资料显示,正泰小贷公司2011年净利润已超过5000万元,但有此利润规模的村镇银行,在温州并不多见。乐清联合村镇银行行长吴大鸣此前曾表示,在目前温州6家村镇银行中,只有乐清联合村镇银行一家盈利能力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全国亦基本是这种情况。
该人士称,不少小贷公司的想法是,将原有的小贷公司继续保留,另外成立一家村镇银行,以摸索经验。
然而,这似乎是一个难以实现的梦想。争取控股权无望,温州的民营企业和小贷公司,开始将努力方向转移到争取股东权利上。
杨嘉兴说,村镇银行要有自主权和独立性,而不是仅仅作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是只由银行和监管部门说了算,民营企业股东也要和发起银行享有同样的话语权,在决策、经营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如果是这样,民营企业即便是做小股东也无所谓。
上述华峰小贷人士也表示,小贷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的关键,已经不是控股权之争。如果转制为村镇银行,经营、决策主导权不能全部掌握在银行手中,而将其他股东排除在外,“辛辛苦苦经营几年,转制之后连话都说不上,利润还不见得比小贷公司多,谁愿意干这种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