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广东省开始试点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12月1日,广州市荔湾区办税服务厅成功完成全省首笔增值税纳税申报业务,入库税款27.8万元,标志着营改增新旧税制转换工作在广东初步完成。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国税局了解到,截至12月2日,全省已有21883户纳税人进行了纳税申报,其中营改增试点纳税人2320户,缴纳增值税3874.28万元。
据统计,截至11月30日,广东省共有122216户纳税人经国税机关确认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并完成税种登记,可以正常办理纳税申报等国税业务。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404户,占17.51%,小规模纳税人100812户,占82.49%;按试点行业划分,交通运输业纳税人11355户,占9.29%,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110861户,占90.71%。
本月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第一个申报期,广州市国税局提醒纳税人,在12月份纳税申报期内应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11月所属期的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不再缴纳营业税。
提醒
除上门外,还有多种方式申报
由于预计本月申报期将出现办税高峰,国税部门提醒纳税人错峰办税,尽量在12月10日前申报办税,避开申报高峰。其次可以采用多种方式申报,节省时间,避免等候。除了上门申报外,纳税人还可以采用储税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或使用办税厅的自助办税终端进行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