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销售公司同时向32个地区销售公司下发《小站承包经营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明确年销量3000吨以下的小型加油站的发展路径。
对此,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陈晴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她之前的调研,此次中石油的小站承包经营对于提高小加油站的业绩作用还是比较明显。
“这种承包并不是完全盈亏自负的承包,也没有对外承包,而是在一定限制下的管理承包,承包之后加油站并不具有外界想象的定价自主权,一些较大幅度的促销优惠活动仍须报省销售公司审批。”陈晴表示,此次改革对整个成品油市场以及消费者而言,影响并没有那么大,对于民营加油站会有不小的冲击。
不得已之举
据记者了解,该《指导意见》的核心内容是,今后由各地区公司从内部或外部公开、择优选聘承包经营者,对小站实行“四承包”,即承包销量、可控费用、安全运行及规范经营。而公司将对承包者实施“三放权”,即适度给予其用人选择权、薪酬分配权和费用支配权等。
中国石油股份公司副总裁、销售公司总经理刘宏斌曾公开表示,实施小站承包经营的目的,是通过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销售业务的发展质量和效益水平。
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陈晴一直关注此事进展,她告诉记者,因中石油晚于中石化进入成品油零售领域,为了迅速扩大加油站的市场份额,中石油一度收购了很多效益一般的加油站资产,在中石油的加油站中,偏远郊区站、农村站比较多,占据了企业大量的人、财、物资源。
位置是影响加油站成品油销量的重要因素,由于中石油起步较晚,中石化在加油站布点上占据了较大的优势。“中石油大多数加油站的日均销量不及中石化。”陈晴告诉记者。
据业内人士分析,一座位置好的加油站完全堪比一台印钞机,一年流水上亿元,净利润可达几百万元;但若地处偏僻,当前状况下,一天的销量若达不到三四吨,销售额一天达不到2万元,恐怕连基本的税费也难以保证。
另一方面,在人员效率方面中石油又无法与民营加油站相比,同样的成品油,民营加油站售价普遍低于中石油。
据中石油官方介绍,公司旗下绝大多数小站的人均日销量仅1吨,效益低下,运行成本高,小站员工工作积极性无法调动,也直接影响中石油销售业务的发展质量和价值实现。
在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副会长张敏看来,中石油下放小加油站的承包权,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此前中石油各地区公司已逐步探索出关停、间歇性营业和承包经营等多种治理方式。
据记者了解,《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为年销量3000吨以下的加油站。中石油销售公司加油站管理处李晓光介绍,根据这一划分标准,中石油将有近万座加油站适用《指导意见》,约占中石油1.9万座加油站的一半。
据卓创资讯从华东几个中石油加管处了解到,虽然文件刚刚下发,但是小站承包去年开始已经在部分地区试行了,试行效果较好,对于提高小加油站的业绩作用较大,故而今年开始全面推广。
陈晴对此数据表示认可,她告诉本报记者,因为销量与个人收入紧密挂钩,“有的地方人日平均销售量能从3~5吨增加到8吨左右,增长近一倍”。
民营加油站受挤压
来自全国工商联的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约有加油站95571家,中石化加油站的行业占比为31.92%,即3万多座;中石油旗下有19362座加油站,占到全国加油站总量的20.26%;两大油企旗下加油站总数占比已从过去的20%飙升到了50%以上。民营加油站44005座,占比下降到47.82%。
“从民营加油站收购而来的小站,不可能再回到类似民营的那种包干制度。”陈晴认为,承包经营之后,中石油加油站与民营站经营模式还是有显著不同。
对于中石油此举,中石化将如何应对,是否会采取同样措施应对市场竞争,目前不得而知,记者致电中石化相关部门负责人,该人士表示,目前不方便发表评论。
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秘书长马莉曾对媒体表示,中石化和中石油的成品油在市场上的占有率将会进一步扩大,两大公司在成品油供应上的“垄断”地位将会更加牢固。而民营加油站的经营将会更加艰难。
对于民营加油站目前的窘境,卓创资讯分析师刘峰认为,在国内油源被“两桶油”垄断的情况下,应允许民营油企从海外进口石油。
马莉曾表示,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多次代表民营石油企业呼吁放开上游原油成品油进口权,寻求与石油巨头同等待遇。
随着国家宣布从2013年1月1日起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MTBE、芳烃以及混芳等原本不需征收消费税的调油原料将开始征税,调油市场利润将会大幅下降,调油流通的数量势必大幅减少。
目前,因为调和汽柴油的批发价远低于“两桶油”的价格,民营加油站大多以采购调和油为主。
对于成品油市场而言,调油市场萎缩后,中石化和中石油的成品油在市场上的占有率将会进一步扩大,两大公司在成品油供应上的“垄断”地位将会更加牢固。
随着中石油和中石化不断强化旗下加油站业务,并缩减特许经营加油站数量,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正越来越小。河北省唐山市一加油站的崔经理就告诉本报记者,不久前已将手中的加油站卖掉了。
(投资者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