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本报两期连续报道了河北省滦平县以“政府担保、财政借款”和“拟将拆迁款纳入土储中心用于放贷”等的融资行为,再现了地方政府“钱包缺钱”。
在2012年最后一天即12月31日,四部委就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再发禁令。
这份由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下称《违法违规融资通知》)明确严禁地方政府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违规集资。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曾在2010年下发过类似通知,当时是基于各方面对地方债务或将失控的担忧。本次下发《违法违规融资通知》的原因在于:近期有些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有抬头之势。
《违法违规通知》明确表示,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迅速膨胀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大部分融资平台公司正在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运行。但是,最近有些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有抬头之势。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违法违规通知》的意图已经很明显了。
与《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一脉相承的、是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规模迅速膨胀,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偿债风险日益加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对融资平台公司信贷管理缺失等。
经过两年的治理,《违法违规融资通知》的指向性更加鲜明。通知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进行公益性项目建设,不得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其他个人进行摊派集资,不得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直接或变相担保协议。
央行研究局研究员邹平座表示,在财政乏力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想尽一切办法融资。关于滦平县以“政府担保、财政借款”和“拆迁款纳入土储中心用于放贷”应该属于《违法违规融资通知》打击的范畴。“现在非常普遍,高层应该是担心地方债务失控局面再次出现。”
2012年12月份本报曾报道滦平县通过“政府担保、财政借款”向县各局机关、乡镇乃至社会个人募集资金5亿元,年息12%。“报道后承德市打击非法集资联络办公室经过调查认为,滦平县的行为不属于非法集资。”承德市一官员私下告诉记者,但结论至今未公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责任。
“《违法违规融资通知》明确了地方政府直接或者间接吸收公众存款是不允许的,也是违法的。”邹平座认为,地方政府作为监管者,当然不能作为实施者。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时红秀为此撰写文章表示,“政府融资平台”究竟有多少,全国各地、各层级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到底有多大,从公开资料看,仍然缺乏准数。“不过披露出来的数据却一个比一个大。”
根据时红秀介绍,截止到2009年5月末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政府融资平台有3800多家,其中70%以上为县区级政府的平台公司。
之后,银监会一份资料透露,到2009年6月末,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以下各级政府设立的平台公司合计达8221家,其中县级政府平台公司4907家,银行对这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授信总额达8.8万亿元,贷款余额超过5.56万亿元,几乎相当于中央政府的国债余额。
地方债务数据一变再变。从5万亿元,到7.38万亿元,再到接近11万亿元。“经过两年的摸底、清查和整顿,地方债务到底有多少,至今还是一个谜。”邹平座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