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深圳市国税局召开全市国税工作会议。
深圳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军介绍,2008-2012年,深圳累计完成税收收入9540亿元,年均增长10.2%。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3578.2亿元,为中央和地方财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12年总体收入规模再创新高,达到2323亿元,同比增长9.5%。扣除海关代征后,直接组织收入1417亿元,增长5%。全年共办理出口退(免)税945亿元,比上年增长7.3%,有效地发挥了税收职能作用。
据统计,2008-2012年,减轻纳税人负担302.8亿元、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143.6亿元、直接和间接减免企业所得税681.5亿元。特别是2012年,“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接收地税部门移交“营改增”纳税人超过8万户,纳税申报比例突破了95%,“营改增”实现税收收入6.4亿元。
深圳国税征税成本率从2008年的0.96%降到2011年的0.68%,降幅达到29.1%。
刘军局长强调,2013年深圳市国税系统要在今年工作中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切实规范税收行政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做好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工作,确保依法组织收入。做好“营改增”政策效应分析,掌握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税负变化,及时反馈执行效果和对产业影响情况。
二是抓好核心业务,提升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效益。做好网络发票系统全面推广工作。做好“营改增”试点的后续管理,着力加强“营改增”全过程的风险管控。探索和建设全功能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纳税人需求管理和投诉平台。联合地税局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开展第三方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推行纳税风险提示。试行前海香港注税人员服务管理办法,支持发展涉税中介服务,强化监督管理。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干部素质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组织人事管理。改进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四是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抓好“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提高政务管理质效。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