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3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2009年中国《房地产蓝皮书》,指出中国房地产价格出现深幅大调的可能性不大,主要原因是中国房价泡沫累积有限。
中国社会科学院今日上午举行“2009年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暨《房地产蓝皮书》发布会”。会议将邀请国土资源部、社科院及房地产协会的多位专家对2009年中国房地产现状、前景进行专题分析演讲。
《房地产蓝皮书》指出,受世界经济形势影响,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内经济呈现下滑趋势。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作用下,中国经济目前呈现出向好迹象,但还存在着变数,房地产市场也存在着不确定性。但从总体上来看,房价上半年总体下行,下半年有望回暖。
中国房地产市场自2007年9月开始进入调整,虽然房价仍在上涨,但销量已下降;2008年年中房市调整趋于明朗,不仅全国大多数城市销量锐减,更有前期房地产价格领涨城市房价出现下行,继而1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出现下降。蓝皮书指出,2008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呈现出以下四大特征:
第一,2008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施工面积增幅回落,但仍在高位运行;土地购置面积和土地开发面积、竣工面积出现负增长。新开工面积小幅增长。商品房销售低迷,导致投资开发增速趋缓。
第二,商品房销售大幅度下降,空置面积快速增长。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19.7%,销售额下降19.5%;商品房空置面积由年初的负增长变为1~12月的同比增长21.8%。2008年全国商品房施工面积与竣工面积之比达4.7,而2006年、2007年分别为3.5和3.9。这表明2008年虽然全国房屋施工面积和新开工面积在增加,但由于销售委靡,开发周期延长,开发速度在降低。
第三,房地产企业资金紧张。对于以资金为生命线的房地产企业来说,2008年信贷增幅下滑,个人按揭贷款出现负增长,销售收入大幅下降,对于房地产后续开发形成较强约束。
第四,全国70个大中城市2008年房价同比上涨6.5%,最后一个月同比出现下降;环比连续5个月负增长。从全年看,同比涨幅波动较大,但不同城市有很大区别。
蓝皮书还指出,总体来看,中国房地产价格出现深幅大调的可能性不大。这主要是因为中国房价泡沫累积有限。特别是在房价快速上涨期间,国家采取了限制外资炒房、抑制投资和投机性需求等政策措施,房价泡沫并未大范围显现,而房地产市场刚性需求犹在。据国外研究显示,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期后,首先是量减价升,之后是量价齐降,之后会出现房市回暖现象,大概需要两年时间。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整至2009年下半年也到了两个年头,房市回暖存在着可能性。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及时地调整了宏观政策,如大幅降息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放松信贷等,对房地产市场是利好。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刺激下,我国宏观经济有望在下半年走高,从而推动房地产景气度回升。在国家放松购房信贷、鼓励购房消费的政策刺激下,市场需求将有补偿性释放。一些房价前期调整幅度较大的城市房市有可能率先走出低迷,趋于回暖。
2009房地产蓝皮书建议开征房地资产持有税
中国网4月23日北京讯4月23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主办的“2009年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暨《房地产蓝皮书》发布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就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形势进行了分析研讨,并发布了2009年房地产蓝皮书。《房地产蓝皮书》指出,2008年前三季度,深圳商品房市场延续了2007年下半年的颓势,房价持续走低,成交量大幅下挫。岁末在利好政策的指引下,房价下行后趋稳,成交量也强劲反弹。
房地产蓝皮书建议,开征房地资产持有税,减少流转环节税费,促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
交易清淡、房价下降为房地产税费制度改革提供了机遇。抓住市场调整的机会,改革和完善房地产税费制度,有利于促进房地产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减少流转环节税费
在经济繁荣时期,为了遏制房地产市场投机,国家强化了房地产流转环节多项交易税费(如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均在交易环节计提)的征收。但高额交易税费的征缴一方面抑制了房产市场投资和投机性需求,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房地产正常交易成本。既限制了房地产资源流动,降低了房产资源的配置效率,也形成市场供过于求的预期,加剧房产市场波动。因此,为活跃房地产市场,拉动市场需求,有必要清理房地产交易流转环节税费,多数税费项目可以取消,部分必须保留的税费项目也应适当降低税率。
开征房地资产持有税
减免房地产交易环节税费并不等于鼓励放任市场垄断和投机,加强对持有环节的监管更有利于持久遏制垄断和投机行为。房地资源具有稀缺性特征,对房地资源的占用和使用隐含了多层面的公共外部性。为了保障大多数公众对房地资源的基本使用权,防止具有公共性的稀缺资源闲置和滥用,在做好与70年土地租金一次性缴纳衔接工作的基础上,对房地资源征收持有调节税,有利于社会公平和提升房地产资源的使用效率。对开发企业超出规划周期的闲置土地和未售房产征收房地资源闲置调节税,抑制屯地屯房,加速土地资源和开发资金流转,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对于非开发企业持有的房产统一征收房地资产持有调节税。其中两类资产持有可给予税收减免:其一,国家认定的标准以下的自住房减免持有税,以鼓励自住性购房需求;其二,租赁性住房凭合法租赁合同可申请税收减免,鼓励闲置住房资源进入租赁市场,增加租赁市场供给。(来源:中国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