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商务部网站公布了2009年第93号关于2010年铁合金、柠檬酸(盐)申报条件及程序的公告,包括生产商和出口商在内的很多企业都对该公告存在诸多疑惑,现对大家存疑较多的地方做一下解释。
1、首先明确公告为“关于2010年铁合金、柠檬酸(盐)申报条件及程序的公告”,而并不是出口许可证申领的公告。即,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11月20日之前提交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至相关部门,最终要通过商务部的审核、公布之后,才具备申领铁合金出口许可证的资格。对于计划2010年出口铁合金的企业来讲,此过程为申请出口许可证的前一个必要步骤。
2、所有计划2010年出口铁合金的企业都要报送材料,与2009年有无出口许可证没有关系。铁合金出口许可证实行年度制,即2009年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2010年的铁合金出口许可证必须重新申请。2010年出口许可证有效期为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3、关于出口许可申报条件中出口量的规定:无论对于生产企业还是流通企业,08年硅铁、锰铁和硅锰的合计出口量在3000吨以上,才有可能符合A类出口许可条件,通过审核之后才能申领A类出口许可证;否则只有可能符合B类出口许可条件,通过审核之后申领B类出口许可证。A类出口许可证可出口HS编码7202项下的所有的铁合金(钼铁除外);B类出口许可证不能出口硅铁(7202210000)、锰铁(7202110000)、其他锰铁(7202190000)和硅锰(720230000),除此之外,与A类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