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获国资委批复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1-1-20 8:17:07  兰格钢铁
     近日,酒钢宏兴从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获悉,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已获得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批复》(甘国资发产权[2011]21号)。该批复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86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96亿元人民币的A股股票;同意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酒钢集团天风不锈钢有限公司100%转让予本公司,转让价格不低于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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