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工作开展以来,深圳市第二次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负面新闻就从未间断过。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住房建设局获悉,目前已对24名因涉嫌隐瞒住房或财产情况的申请人正式开出《行政处罚预告知书》。
质疑:
申请家庭拥有4辆车
从去年1月申请开始,直到去年12月31日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合格名单”。
今年1月4日,深圳市住建局网站的公示表格中增添了存款、证券及理财产品市值、房产、车辆以及2008、2009年收入等信息。通过这份最新的名单,有市民发现,名单中不少申请者2009年收入仅2万余元,但当年却可以购买包括思域、飞度、福克斯等注册价格超过10万元的车辆。
有的申请人2008年和2009年的年收入都不超过4000元,却购买了丰田小汽车,注册车价14万余元。最令人吃惊的是有一个申请家庭居然拥有4辆车,仍在终审名单之列。
处罚:
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昨日,根据深圳市住建局通报,自2010年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工作开展以来,该局今年共启动了2轮行政处罚程序。今年1月中旬,该局启动了第一轮处罚程序,对终审不合格名单中涉嫌隐瞒住房或财产情况的20名申请人下发了《行政处罚预告知书》。经核实后,对其中13名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二轮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程序在今年3月底启动。对在2010年保障性住房申请过程中涉嫌隐瞒财产或住房情况的25名当事人下发了《行政处罚预告知书》,其中14名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辩。
受到媒体广泛关注的何永华、刘静、林生辉、游仁志4个家庭银行存款、证券、保险、理财产品等市值超过资产限额3倍以上,最高达300多万元。
住建局表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定,驳回这些当事人本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处5000元罚款。并且自驳回申请之日起3年内不受理他们的保障房申请。(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