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陕西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快公路建设会议,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决定》(简称《决定》),明确提出,要成立省加快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前期工作分工负责制,加大对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全力保障优化建设环境。省财政每年将安排15亿元至20亿元,支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陕西省委常委、副省长江泽林在会上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王红章宣读《决定》。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曹森主持会议,厅长冯西宁作工作报告。
到2015年,陕西将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全面实现县县通二级以上干线公路,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十二五”期间,全省将新增高速公路2000公里,通车里程达5500公里;新改建干线公路3000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3万公里。
为保证实现上述目标,陕西省政府将成立加快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省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定期研究解决公路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各市县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和协调辖区内公路建设。
《决定》明确,要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加强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广泛吸引多种资金投入。要全面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省财政每年安排15亿元至20亿元,支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国家安排的中央投资车购税,由省交通运输厅商省财政厅,统一安排至相关市县和项目管理单位。市县政府要把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建设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足额落实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配套资金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要加大税费优惠支持力度和金融支持力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公路建设涉及的相关收费,在省政府权限范围内按标准的下限收取。省级以下政府不得出台针对公路建设的收费项目,严禁向公路建设项目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
高速公路建设按照“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多样化,以省为主、省市共建、社会参与。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坚持公益属性,以市为主、省市共建,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实行差异化投资补助。农村公路建设以县为主,省市支持。
对列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省予以定额补助。
江泽林充分肯定了陕西公路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分析了目前交通发展存在的客观困难。他提出,各级各部门要和衷共济,努力开创“十二五”公路建设新局面。首先,要落实各方责任,强化目标考核。充分发挥省和地方上下两个积极性,建立统筹兼顾、条块结合、分层负责的模式,形成公路加快建设的良性机制。省政府将与各市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签订年度公路建设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其次,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公路建设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涉及的二十多家省级部门要按照《决定》精神,切实落实公路建设分工负责制,建立横向协调工作推进机制。只有公路建设相关职能部门都行动起来,不扯皮不推诿,主动搭台补台,交通发展这支“大合唱”才能曲正腔圆,铿锵入耳,公路建设才能真正步入发展的快车道。最后,交通运输系统要大力推行现代工程管理,全方位提升公路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廉政保障机制,做到工程优良、成本节约、队伍纯洁。
(交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