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船争取“潜艇自造”,台湾防务主管部门称,受限现实环境,在多项关键要素未克服前,台湾海军无法完成建案程序提供所需经费。
台湾《自由时报》称,台湾军方官员28日表示,潜艇采购案是台美军售案性质,仍以向美获得为第一优先。立法机构2007年通过潜艇采购案采“可行性评估”、“建造”两阶段执行方式。
第一阶段的可行性评估经费,专案经费已编逾60亿元新台币(1元新台币约合0.22元人民币——编者注),但因美方迟未回应,缴回逾58亿元。军方对第一阶段所列的经费额度,为117亿元新台币,若美方今年年底前有善意回应,军方在明年度的潜艇相关经费,将可一口气编足,达104亿元新台币。
据台北“中央社”报道,台湾防务主管部门负责人高华柱29日向立法机构相关委员会提出潜艇专案报告。报告指出,台湾国际造船股份有限公司要有建造潜艇能力,还需克服设计蓝图、关键装备与专业技术等要素,若没获美方支持,很难成功,海军将持续要求美方提供协助。海军将持续要求美方履行承诺,尽早协助台湾筹获所需的水下战力。
台湾《经济日报》称,台船公司26日未参与台湾防务主管部门新型导弹快艇建造案开标,市场传出与高华柱大泼自造潜艇“冷水”有关,惟台船指出,因相关技术面尚未确认才未投标,下次将竞标,有信心得标,挹注营运。
台湾防务主管部门“军购局”26日举办“迅海”计划的首艘新型导弹快艇(原型舰)标案,仅有两家中型造船厂参加,宣告流标。台湾造舰能力最强、最具经验的台船公司则未现身。
对此,台船主管表示,该标案是采取异质最低标的招标方式,由于军方提供的备标要求中有许多技术面问题尚未获得确认,基于稳健原则,内部不愿贸然投标,与潜艇自造案没有关联。
该主管强调,军方造舰、维修等业务长期来占台船一定比重,也是挹注营运成长的一大主力来源,只要相关技术面获得进展,将会参加下一次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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