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前,土地使用权拍卖的“中国第一槌”在深圳敲响,正式揭开我国土地使用体制重大改革的序幕;25年后,再度扛起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综合试点的大旗。昨日在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广东省省长朱小丹、深圳市委书记王荣等部省市高官的见证下,深圳正式启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工作。
这是一场以“产权明晰、市场配制、节约集约、科学调控”为核心原则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值得关注的是,深圳将重点明晰原农村土地国有化后土地使用权归属,推进确权工作,其中今年将以沙井、平湖相关社区为试点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
徐绍史在昨日启动仪式上说:“这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历史上又一次里程碑式的重大抉择。”
深圳土地管理扩权
饱受土地资源紧缺瓶颈制约的深圳,酝酿此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已久,昨日启动仪式上高官云集。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宣读了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对《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的联合批复。
省部原则同意《总体方案》,批准深圳以深化土地资源市场化配制、创新土地资产资本运作机制、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土地调控和监管、加强土地立法等八个方面作为改革重点。
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评价说,这是继“三旧”改造政策试点之后,国土资源部给予广东省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的又一重大政策支持,这是国土资源部赋予广东和深圳又一丰厚制度红利。
此次改革一个引人注目的特点是省府放权。广东省副省长许瑞生在昨日启动仪式上宣布了省政府对深圳土地管理改革的授权文件。
根据这个文件,省政府授权深圳行使土地管理的两大权限:审批和调整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建设用地。
今后,深圳在各功能区设置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由深圳来审批和调整功能片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市长许勤挂帅“土改”组长
根据《总体方案》,本次改革按照“严格审批、局部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要求分近期(2011-2015年)和中远期(2016-2020年)两个阶段推进改革。
近期重点对改革设计的基础性配套制度进行全面研究和探索,以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为重点试验区,在土地用途管制、土地有偿使用、土地二次开发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产权制度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
目前,深圳已成立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长许勤挂帅组长,并制定了《总体方案》的近期实施方案(2012-2015年)。
焦点
约四成建筑属违建处理政策即将出台
土地确权及违建处理问题一直是困扰年轻深圳发展的痼疾,也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本次土地管理改革启动透露出了强烈信息,深圳年内将启动土地确权、违建处理的试点工作,然后大规模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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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探索建立土地资源警察
土地确权工作是深圳土地管理的一大难题。根据深圳城镇地籍调查的初步成果,除交通市政设施用地、公园绿地等之外,全市合法登记的用地面积仅约300平方公里。而另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公司)实际占用土地近400平方公里(未合法登记)。同时,关外占有的土地中约有261平方公里未办理城市化过程中的合法用地手续,比例达74.8%.
近期实施方案提出的策略是,探索原农村土地“依现状”确权路径;结合二次开发,探索原农村土地“依改造”确权路径。这意味着,深圳将加强通过以城市更新的方式,推进确权工作。今年,深圳选定坪山新区作为综合试点,探索此项工作。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曾提出,将对土地、房产进行分开确权的思路。
此外,深圳对土地权属争议,还提出探索设置土地争议专门法庭,建立土地审裁制度等,对违法建筑猖獗的拟探索建立土地资源警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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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处理]沙井、平湖两社区先行试点
深圳从诞生之初开始,便饱受违建之苦。根据市查违办普查统计的数据,违法建筑占据了这个城市总建筑面积约四成。
2009年5月21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处理决定》)。该《处理决定》提出,市政府出面对全市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普查,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区别其违法程度,分别采用确认产权、依法拆除或者没收、临时使用等方式,分期分批处理。
但3年后的今天,违建处理配套政策仍未出台,所有违建没有开始处理。此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明确提出了违法建筑的处理问题。
根据近期实施方案,深圳今年设置了原农村城市化遗留违法建筑处理的专项试点。以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社区、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社区为试点,根据《处理决定》和即将出台的配套实施文件,开展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工作。总结经验后,向全市推广。
“二次土改”要点
●健全土地权利体系。完善国有土地权利体系,细化地上、地表、地下土地使用权权利的设定,探索三维地籍管理方法。
●深圳是全国最早公开拍卖土地的地方,也较早面临土地使用权期满问题。根据《总体方案》,深圳将开展土地使用权使用期满后续期相关权益研究。
●深圳将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除军事用地、保障房用地和特殊用地等可以划拨方式取得外,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探索实行国家机关办公、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用地的有偿使用。
●在中远期实施内容里,《总体方案》提出,借鉴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土地管理经验,在前海等深港合作重点地区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并与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土地管理制度。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