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深圳公积金贷款真的来了,会给凶猛楼市来杯凉茶,还是热茶?市公积金中心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贷款规定》)于7月17日起征求意见。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在贷款上线第一年,即今年度,拟安排约100亿元作为贷款资金。
深圳酝酿公积金贷款政策已久。2011年12月起,市公积金中心就邀请部分法律专家、人大代表和企业职工代表进行政策研讨,就贷款规定征求意见,并根据征求的意见对政策进行了相应修改。今年5月,又向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员征求意见,并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立足于解决职工自住住房问题,主要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根据《贷款规定》,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为50万元,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为80万元,父母不仅可以为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还可为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
目前,《贷款规定》在市公积金中心网站等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市公积金中心表示,将根据社会各界的意见认真研究,做进一步修改。有关建议和意见可以直接寄送、电邮到市公积金中心,也可在市公积金中心的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发表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30日。
根据计划,深圳今年内将启动公积金贷款,并力争在9月底前实施。届时,缴交公积金的市民买房就可以采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根据目前公积金中心运行情况,预计公积金贷款业务推出的第一年,可以提供的贷款资金量将会达到100亿元左右。
■焦点
情侣合伙买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根据本次《贷款规定》,(申请人)职工本人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但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也就是说,如果是未领结婚证的情侣合伙买房,就无法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而时下,年轻男女朋友婚前合伙买房较为普遍,或者为表爱意,将房产证署上对方的名字。对此,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条款主要是为了防止炒房,在商业银行,深圳常有几个朋友合伙炒房的情况出现。而公积金贷款,主要是保障缴存职工的自住住房需求,如果不是一个家庭的成员,合伙买房,很难界定是情侣合伙买房,还是合作炒房。
■解读
谁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市公积金中心:本市缴存本市买房的职工
根据《贷款规定》,深圳市公积金的贷款对象为在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有购买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住宅类)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铺、买写字楼等并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深圳目前有不少人去买惠州、东莞等外地的商品住房。根据《贷款规定》,在外地买房并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根据《贷款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由于可贷款额度和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为体现家庭不同代际间的扶持,根据《贷款规定》,在职工和其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较少,计算出来的可贷额度不能满足购房需求时,可以将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加上父母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作为可贷额度计算基数,用来提高职工的可贷额度。此外,若父母不作为共同申请人,也可提取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职工的公积金贷款(一年一次)。
另外,早在2009年5月,珠江三角洲地区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八城市住房公积金实现互贷,深圳一直缺席。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透露,在贷款业务正式启动之后,深圳与珠三角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的互通互贷将提上议事日程。
何时贷款可以商转公?
市公积金中心:一年内另行拟订实施方案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政策性住房贷款,利率低于银行商业贷款。假定购房时申请了5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为30年,如果采用等额本息方式还款,按目前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将比商业贷款少支付至少23万元的利息。深圳公积金贷款姗姗来迟,众多市民都已经咬牙通过商业贷款供起房子。现有商业贷款能否转公积金贷款、如何转成为普遍关注的问题。
根据本次《贷款规定》,本市范围内的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可以根据国家、省、本市住房政策以及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情况,由公积金中心在贷款规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拟订实施方案,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为何要延后一年?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由于深圳全面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时间较晚,相当一部分职工已经通过商业贷款购房,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推出商转公业务很是期待。对于职工商转公的问题,《贷款规定》已经明确,将在《贷款规定》实施之日起一年内拟订具体实施方案,而未和本次贷款规定实施之日起新购房贷款业务一并推出,主要是考虑到了商转公涉及到系统开发,与商业银行、房地产登记部门业务衔接等复杂问题,需要投入大量时间。为此,“我们先行推出新购房贷款业务,同时积极筹备商转公的相关准备工作。”
考虑到部分职工在公积金贷款政策推出之前已经购买自住住房的情况,商转公的需求量比较大,因此,公积金中心将会在贷款资金分配方面提前做出安排,预留用于商转公的贷款资金。
贷款额度为何与余额挂钩?
市公积金中心:是为了鼓励职工多缴存
根据本次《贷款规定》,公积金贷款具体额度核定上,按照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同时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还本付息额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
据了解,此前的版本是按公积金账户余额8倍计算,不少市民认为应当提高。由此,公积金中心进行了修改完善,调整为10倍。对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上述可贷额度计算的基础上可以提高10%(但不能突破50万或80万元的限额,同时不能超出其月还贷能力,如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还本付息额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
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挂钩曾让一些市民不理解,认为条件太苛刻。昨日,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挂钩主要是为了公积金制度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从全国范围来看,已有很多城市的公积金贷款将可贷额度与账户余额挂钩。采用了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挂钩的方法,是为了鼓励职工多缴存、多积累,让公积金贷款惠及更多的缴存职工。
由于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实施较晚,住房公积金资金积累有限,如果根据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可贷额度相对较高,那么相应的公积金贷款笔数就会减少,只能满足少部分职工的购房需求,因此,从公平性的角度出发,为了能够让更多的职工享受公积金贷款,可贷款额度确定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贷款80万封顶是否有点少?
市公积金中心:额度及计算公式今后可调整
根据《贷款规定》,贷款额度必须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不高于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单笔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笔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与配偶或父母一并申请的,单笔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
深圳房价凶猛,尤其是福田南山,新房的均价已过三万,随便一个两房,都要200万左右。早有网民据此质疑,公积金贷款80万封顶是否有点少?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来源于满足职工提取需要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深圳公积金归集起步较晚,目前资金有限。同时,贷款最高额度及其计算公式今后也可调整。
单笔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根据国家、省、本市住房政策以及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情况适时调整。另外,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数、每月还贷额度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比例计算贷款额度的标准也可以按照上述方式适时调整。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