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嫌多家外资行高管的地下钱庄案被上海经侦总队侦破,涉嫌资金达50亿元人民币。而上海警方称,该案主要嫌疑人葛某,有十几年外资行从业经历,掌握高端客户资源且行为隐蔽。
在该地下钱庄案里,还有3名同伙也已被批捕,案发前分别就职于3家外资银行,其中两人担任高管职务。
以离岸业务见长的外资行特有的海外平台俨然成为“双刃剑”:一方面成为外资行吸引高端客户的优势,另一方面,也容易成为进行洗钱交易的温床。
7月24日,央行召开2012年上半年全国反洗钱形势通报会,央行副行长李东荣指出,当前国内外洗钱活动手法不断演化,给我国金融系统的洗钱风险防范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提升反洗钱工作有效性的任务艰巨。
外资行平台天然连接供需双方
某外资行外汇业务人员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外资行高管本身并不会直接操作银行具体账号业务,如果要进行倒卖外汇的交易,一方面自身要掌握客户资源,另一方面还可能有其他员工协助其进行具体资金转账。”
据上海警方披露,上述案件的具体操作方式为,指使售汇者根据约定汇率,将外汇先行汇入购汇者提供的境外银行账户内,再要求购汇者将相应的人民币汇入售汇者指定的境内账户。地下钱庄的境外外币资金和境内人民币资金各自循环,总量基本持平。
可以看出,交易双方分别为,境内需要外汇的购汇者和持有外汇的售汇者。两方同时存在,则可通过“中介”葛某按照商定汇率进行操作。实现这一操作必须具备熟练的业务技能、丰富的客户资源及海外市场。案中四位主嫌疑人皆有外资行多年从业经历,其工作环境天然提供操作平台。
东莞地下钱庄的一位操盘手曾对记者透露:“地下钱庄运作经常使用的转钱途径非常简单,即出资方将钱存入钱庄指定账户,然后钱庄按照议定汇率,存入管理者指定的账户。通常民间借贷不会拿现金给管理者,而是存入指定银行,这样出资方也方便查账,尤其是大额资金,例如千万元以上的资金,存入银行后户名一定会是出资方。出资方再把账户的密码或者使用权交给管理者。”
该操盘手还谈到,国内通过外汇管理局进行外汇监管,而个人资金征信系统也仅有人民银行的系统为主,并不能获知个人资金来源的确切渠道,正是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使得非法跨境倒卖外汇在国内很容易成为洗钱的一种方式。
上海经侦总队二支队队长任志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这个地下钱庄网络的交易大都在100万美元以上,这是到目前为止查到的最大一批单笔交易。
业内人士分析,两年之内涉案金额达50亿元,而每笔交易都在100万美元以上,绝非普通客户可以做到。而目前备受银行等金融机构青睐的高端客户成为有这一需求的主要群体。
外资行沦为洗钱工具
早在2007年,上海就已经破获过类似倒卖外汇案件,当时案件主要犯罪方是名为“欢裕公司”的“换钱公司”。该公司2004年到2006年两年间,倒卖外汇金额53亿元,为当时上海最大的地下钱庄案。其操作手段与本文上述案件相同。但由于当时网络还不发达,一方面,其主要涉案范围为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另一方面,其操作方式仍然需要通过传真和人工至银行汇款的基本模式,正是这方面留下了破案线索。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2011年6月15日刊发《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报告显示,2008年6月之前外逃干部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报告”总计列举了八种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办法:现金走私、替代性汇款体系、经常项目下交易、境外投资、信用卡工具、借道离岸金融中心、海外直接收受、借道境外特定关系人。
以上途径皆与海外金融市场相关,而外资行的海外平台优势容易为财富转移提供资源。中国富人之所以选择外资行,也是看中外资行丰富的海外平台。
今年3月,媒体已经爆出农行江苏江阴一支行行长携上亿资金潜逃,而渣打银行一名私人银行员工涉嫌为该支行行长外逃转移资产提供帮助。外资行海外的交易平台似乎成为试图实现洗钱目的的有利工具。
在中国查获巨额地下钱庄案的同时,7月16日,美国参议院常设调查小组委员会发布报告,指认汇丰银行没有能够阻止关联贩毒团伙的账户洗钱、与关联“基地”组织的金融机构有业务往来。该公司首席合规官承认汇丰银行沦为洗钱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