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一张快递运单,不同的快递公司在背面约定和职责却有不同,有的小快递公司甚至采用了模糊不清的表述,消费者往往会疏忽并在正面签了字,而这样的情况时有发生引发纠纷。
不过,此类情况今后将会被杜绝。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快递运单》国家标准,该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这也意味着今后各家快递公司的运单将统一格式,结合此前出台的《快递服务》国标,快递行业将日益规范有序。
赔付标准不一运单背面有讲究
深圳某快递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各家快递公司的快递运单均由自己制定,基本内容大致一样,但背面的具体条款略有不同,这主要集中在未保价的赔付标准上。
在深圳某快递公司运单背面的《快递运单契约条款》中看到,“若寄件人未选择保价,则本公司对月结客户在不超过九倍的限额内,非月结客户在不超过七倍的限额内赔偿托寄物损失的实际价值”。而在EMS国内特快专递邮件业务的使用须知上,未保价邮件如果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所付资费的三倍。
这样看来,如果消费者在寄送贵重物品快递时没有选择保价邮寄,万一造成损失,所能获得的赔偿仅仅是运费的几倍。
快递条款将全国统一
先验货后签字
未保价物品的赔付只有运费的几倍,对于这样的状况,业内很早就呼吁国家出台统一标准。
据悉,《快递运单》国标实施后,将使此前各不相同的快递物流企业运单以同样的面孔出现。尤其运单背面关于责任与义务的条款,将会在更规范、更公正合理的基础上实现全国统一,快递公司一家说了算的赔付标准或将终结。
事实上,今年5月相关部门还公布实施了《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该标准对快递的收寄、内部处理、投递、查询、投诉与申诉、赔偿、例外情况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而在消费者关心的赔付一栏里,快件延误、丢失、损毁、内件不符都有相应的赔偿要求。例如,快件发生丢失时,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此外,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造成用户其他损失的,按照相关民事法律法规赔偿。
此外,《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还对快递的收寄过程作出了详细规定。在快递验收环节,一般情况下,快件外包装完好,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应先验货再签字。
(深圳商报) |